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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第一次读余华的小说,是刚来深圳时在中心公园的长椅上读完的。当时刚在附近的一家公司面试完,就想到公园里走走,可是公园里没什么好看的,就拿出包里的《活着》读起来,记得当时竟难过得想掉泪。
后来读了《许三观卖血记》,看他一次次卷起袖子,用滚烫的血换钱养家,既心酸又震撼。余华笔下的小人物,总能把人拽进命运的泥潭里,再拽出一丝苦中作乐的光。
前年朋友送我一本《兄弟》,厚得像砖头。宋钢和李光头的故事荒诞得像一场闹剧,可读到宋钢躺在铁轨上、胸口揣着写给李兰的信时,还是忍不住红了眼眶。
余华的小说有毒,越痛越想读。直到读了《第七天》,才发现他这次把刀子磨得更锋利,却蘸了更多温情——死亡不是终点,而是另一场人间。
这本《第七天》的开篇,读起来就让人脊背发凉。主人公杨飞在餐馆吃面,突然被通知:「你死了。」一场离奇的火灾让他成了无名尸,殡仪馆的候烧大厅里,活人世界的等级制度依旧森严:穿寿衣的嫌弃穿睡衣的,买墓地的看不起租骨灰盒的。
余华用七天的时间,让杨飞游荡在生与死的夹缝中,遇见形形色色的亡灵:为女儿偷玩具跳楼的男人、在强拆中消失的邻居夫妇、在鼠族地下室相拥而死的恋人……
这些亡灵没有墓地,无法安息,最终聚集在一片名为「死无葬身之地」的荒原。这里没有贫富差距,没有疼痛,树叶会像彩蝶般落在肩上,骨骼摩擦出风铃般的声响。
余华曾说:「《第七天》是我距离现实最近的一次。」他撕开社会的伤疤,却又在伤口上种出一朵花。那些被现实碾碎的蝼蚁,在死亡的世界里终于获得了平等与尊严。
书里最戳心的一句话,是杨飞回忆爱情时说的:「我在情感上的愚钝就像是门窗紧闭的屋子,虽然爱情的脚步在屋前走过去又走过来,我也听到了,可是我觉得那是路过的脚步,那是走向别人的脚步。直到有一天,这个脚步停留在这里,然后门铃响了。」
读到这句时,我正蜷在咖啡店的角落。玻璃窗外的雨淅淅沥沥,忽然想起上高二那年的冬天。隔壁班有个女孩每隔两三天就给我写信,我总是装作没看见,因为当时我在暗恋班里的一个女孩。
后来毕业了,在拍毕业照的那天她红着眼睛问我:「你是不是觉得我特烦?」当时我摇了摇头,可是一句话都说不出口。如今隔着十几年光阴再看,才发现自己何尝不是那扇紧闭的门——明明听见了叩门声,却偏要等对方耗尽勇气离开,才后知后觉地心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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